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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0年自治区科技活动周启动

今年的科技活动周内容丰富多彩,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示范活动、《自治区科学普及条例》宣传活动、、农村科技下乡进村宣传培训活动、"科技播火专家行"等相继在各地举办。活动周专门组织了科技教育基地有奖参观活动和挑战者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新疆农业大学举办了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设立10万元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自治区畜牧、地震、消防、农机、粮食、电力、食品药品监督、知识产权、气象等相关部门也组织了相应的活动。另外,自治区社科联也首次参与进来,组织了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史宣传咨询活动。

自治区领导乔吉甫、靳诺、买买提艾山·托乎达力昨天(5.15)专门为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了奖。

 

 

关于举办自治区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新科农字〔2010〕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各地州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举办科技活动周以来,科技活动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群众的需求,连续举办了9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和认可。根据科学技术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0〕105号文件)精神,今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5日~2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科技活动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这一主线,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服务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科技惠及民生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发展创新文化,宣传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打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携手建设创新型新疆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2010年科技活动周要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的形势,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活动。

  (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要结合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三史”宣传教育,正本清源,澄清模糊认识,打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充分发挥宣传队伍的作用,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办好电视和网上“理论大讲堂”、“名家讲坛”等群众性理论品牌栏目;利用电视、网络、卡通、图片等多种形式解读新疆“三史”,组建马克思主义“五观”万人宣讲团,开展大规模面对面宣讲,使马克思主义“五观”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头脑。

  (二)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服务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行动起来,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走向企业,直接参加服务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中的推广应用;通过不同的参与方式,帮助企业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通过各种渠道,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管理和信息服务,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和创新管理水平;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

  (三)科技惠及民生的推广活动

  本次科技活动周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推广服务活动,让科技成果走进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在建设创新型新疆的实践中共享科技创新的成果。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为“三农”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生活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开展交通、消防、防震减灾、气象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教授安全、防灾、避险等方面的知识。通过举办科普知识讲座、发放科普读本、举办科普展览等活动,提高公众节能减排的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建立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科普活动

  针对当前科技与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的问题,集成社会科普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品质优良的科普产品和服务。组织科研单位和高校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进各级科技计划成果科普化的试点工作,让各级政府支持的科技计划成果面向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要组织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学校和各级科协等团体,通过科普作品展播展示、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面向公众开展科技传播活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具有专业化水平的科普人才参与进来,使科技活动周进一步发挥科普工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五)营造良好科普环境的宣传表彰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各地要大力宣传颁布科普条例的重要意义及条例内容,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以吴明珠为代表的老一辈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甘于寂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高尚情怀,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自治区还将开展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要求

  本届科技活动周是第10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国家将举办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办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加快自主创新,促进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际行动。自治区成立由自治区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2010年科技活动周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最大限度地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让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

  (二)宣传要求

  科技活动周的各项活动要通过媒体的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生动实践。自治区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和报道,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和报道;各地州市宣传部门要统一组织本地新闻媒体加强对各类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专栏、专版、专刊、专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成功经验和鲜活事例。

  (三)安全保卫要求

  科技活动周规模大、范围广、参与群众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科技活动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组织科技活动周的重大群众性活动时,要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使安全工作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地开展。

  (四)总结要求

  为集成各地各部门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10年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5前,将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报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各地由科技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0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五、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联 系 人:王艳娜 南田地

  联系电话:0991-3822204 3838454

  传 真:0991-3835442

  2.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 系 人:沙丽

  联系电话:0991-2391655

  3.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赵卫军

  联系电话:0991-6386042

附件:2010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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