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山区山洪、泥石流、滑坡风险极高。依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汛期和干旱期间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技术指引(2025版)》等系列文件,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特发布汛期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技术指南,请各生产单位参照使用。
强降雨对池塘养殖的影响
水位上升。强降雨往往伴随大风,直接造成了很多池塘水位急剧上升,甚至造成有些池塘水位与堤坝持平,溢塘的风险加大。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池塘围栏设施、池埂损坏甚至坍塌。
水温变化。大量雨水进入池塘,直接造成池塘水温下降,使养殖品种产生应激反应。如果强降雨后紧接着是晴天,水温又会迅速上升,对养殖品种造成二次应激。
pH下降。雨水一般是弱酸性的,瞬时大量降雨会造成水体pH骤然下降,有的甚至下降幅度超过1.5。另外,连续强降雨天气,光合作用下降,藻类大量死亡,也会导致pH下降。
溶氧下降。连续强降雨会导致池塘底层溶氧偏低。一方面水体光合作用变差,引起池塘水体藻相、菌相失衡,藻类大量死亡甚至倒藻;另一方面池塘底部耗氧增加,池底的残饵、动植物尸体等有害物质泛起,生物耗氧量上升,加剧了池塘缺氧状态。
摄食下降。由于突然的大量降雨,会导致很多池塘出现水浑问题,池底耗氧增加,水体溶氧下降,池塘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加速释放,各种水质指标出现异常,养殖动物产生较强应激,摄食下降。
强降雨应对措施
关注气象预警,做好防汛准备。加强防汛抗灾意识,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科学做好防汛准备。配备必要救生衣、抽水泵等防汛物资,全面排查疏通养殖场区内外的排水沟渠,加高加固堤坝。位于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等高风险区域的养殖场,务必制定紧急撤离预案,必要时提前出售或转移存塘养殖产品,减少灾害损失。
及时增氧。正常情况下通过日常换水的方法可基本保证池水溶氧量,但夏季常因天气闷热、气压低、降雨频等原因,养殖水体的自然溶氧量下降,单靠正常换水已不能有效保证养殖水体溶氧,还要采取以下增氧措施:
机械增氧。有增氧机和微孔增氧设备要及时开机增氧。开机时间一般选在夜间,此时开机除起增氧作用外,还有助于降低水温。
化学增氧。严重缺氧时还可投化学增氧剂救急。
人工增氧。无机械增氧设备的也可用人工的方法搅动池水,尽量使池水充分活动起来。池水溶解氧要保持在5毫克/升以上,即使在强降雨后的短时间内底层水溶解氧也不能低于3毫克/升。
及时修复养殖设施。对于损失轻微的水产养殖区,要对养殖设施、池塘堤坝等进行全面加固修复;对被淹没的池塘,水位一旦回落,要抓紧抢修养殖设施,为补放苗种做准备。对生产设施毁坏严重的养殖水体,首先判断养殖水体剩余水产品的数量,然后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剩余养殖水产品的逃逸(如用2~3层拦网拦住养殖设施被毁坏的地方),洪水彻底退去后再进一步修复。对无法修复的要进行捕捞,达到上市规格的水产品及时上市销售,不够上市规格的转移到安全池塘暂养,等水位回落后放养,减少受灾损失。对于池塘精养区,要及时整修进排水系统。与外河水位差较高的池塘,应回水减少水位差,防止逃鱼;其次要及时检查修补进排水口,防止渗漏,以防养殖品种再次逃逸。
适时补放水产苗种。认真做好受灾渔业水域剩余养殖品种调查,科学评估灾后养殖水域内现存养殖品种的数量,以便做好消毒免疫、苗种补放和后期的饲养管理。一般可采用拉网检查,也可根据摄食情况来估算存塘量。对于存塘量的估算,每次投饲后2小时检查摄食情况,以基本吃完为宜,再根据投喂量的3%~4%,推算出存塘量。苗种补放根据养殖习惯及苗种存量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品种,可以通过回捕、调剂、秋季繁殖等方式解决苗种问题。在苗种补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水产苗种的质量问题,杜绝购进病苗、伤苗、弱质苗、假苗。
防止疫病发生。及时打捞死鱼,迅速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将死鱼随便乱扔。无害化处理措施包括深埋、焚烧等,其中以生石灰消毒处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较为常用,具体可参见行业标准《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 7015-2022)。强化渔业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意识,坚持对打捞死鱼的工具、器皿、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发生。坚持早晚巡塘,观察水质变化及养殖对象有无浮头、发病等现象,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因强降雨后的养殖环境突变,易造成养殖对象产生应激反应,抗病能力降低,要做好科学投饲,提高鱼体免疫力。同时,加大水生动植物疾病测报和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力度,一旦发现疫情,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处置。
作者: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