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双休:中国制度变革的内生之力与时代必然
  • 来源:中国科普网
  • 作者:杨国雄 郑恩元
  • 2025-12-10 18:59

在信息爆炸的当下,一些似是而非的历史叙事时常在网络空间流传。其中,竟还有言论称,中国实行双休日制度,是美国人在入世谈判中逼迫中方接受的。但实际情况是,五天工作制研究,是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1986年开始、1987年底课题完成的,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具有缩短工时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建议国家立即制定有关方案逐步推行。

之后,经过小范围试行、探讨立法、数年试验,1994年3月,全国试行“隔一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国务院令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同年7月,《劳动法》正式出台,这一制度写入法律。这一切,跟美国人没有丝毫关系。

传言解构:入世谈判与双休制度无涉之证

中国“复关”及入世谈判,从未涉及工时制度问题。从时间线来看,中国正式启动“复关”谈判是在1986年7月,而关于缩短工时的研究早在这之前就已萌芽;1995年5月1日双休日制度正式实施时,入世谈判仍处于攻坚阶段,直到2001年12月11日,中国才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两者在时间上相差六年之久,逻辑上不存在任何因果关联。

而且,工时制度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者权益保护需求制定的内部制度安排,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框架也从未将其纳入国际贸易谈判的范畴。

政策滥觞:改革开放初期的工时变革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种长工时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一方面,生产效率的提升并未与工时长短成正比,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严重的工作时间浪费现象;另一方面,民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休息、娱乐、教育和家庭陪伴的需求日益增长,长工时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198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传达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工时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明确提出拟将每周工作六天改为五天半。这一指示的核心理由有三点:一是出于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国外多是五天,缩短工时有利于降低对外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中的制度壁垒;二是认为缩短工作日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通过优化工时配置激发生产活力;三是为了节省水电能源,契合当时国家倡导的节约型社会建设理念。

这一指示拉开了双休日制度酝酿的序幕。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启动了关于“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研究,主要由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更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牵头推动。

1986年初,国家科委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向时任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正式提出研究在中国缩短工时的可能性。宋健同志当即表示支持,并要求组建专门课题组开展系统研究。1986年5月,“缩短工时课题组”正式成立,一场为期数年的大规模调研就此展开。

调研实证:立足国情的科学论证与民意考量

“缩短工时课题组”开展了覆盖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社会调查,为工时制度改革提供了坚实的事实依据和数据支撑。

企业生产效率的深度调研

课题组首先将目光聚焦于企业生产效率与工时利用情况,这是判断缩短工时是否可行的核心依据。课题组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千个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

调研结果显示,当时中国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工作时间未有效利用的问题。部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业,在缩短工时后反而能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维持甚至提升产量。这一发现印证了邓小平同志“缩短工作日可以促进企业提高效率”的判断,为五天工作制的推行提供了关键的实践依据。

民众需求与社会意向的广泛征集

劳动者的真实需求是工时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课题组在全国十多个重点城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意向调查。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加工资,但增加一天休息”的二选一调查中,80%以上的受访者选择了后者。这一数据充分说明,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民众对闲暇时间的重视程度已经超过了对即时收入增长的追求。

系统评估公共事业与社会承接力

五天工作制的推行不仅涉及企业生产,还将对学校、医院、交通、商业等公共事业产生广泛影响。为确保政策实施后社会运转顺畅,课题组专门对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的应对能力进行了系统评估。

课题组还对第三产业的市场承接力进行了预判。当时,中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足30%,发展相对滞后。课题组认为,实行五天工作制将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闲暇时间的增加将直接拉动旅游、餐饮、娱乐、教育等行业的需求,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能吸纳更多就业人员,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循环。

国际经验的借鉴与本土化适配

为确保工时制度改革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课题组还深入研究了发达国家的工时制度演变历程和实践经验。通过外交部、国际劳工组织等渠道,收集了136个国家的工时情况,发现当时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成为国际主流工时标准。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课题组始终坚持本土化适配原则,强调中国的工时制度改革必须立足自身国情。1987年年底,课题组初步形成《关于在我国逐步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政策建议》的总体报告,并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制度落地:循序渐进的改革推进与政策定型

课题组的研究报告上报后,工时制度改革并未立即全面推行,而是进入了循序渐进的试点和过渡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日益成熟。

1992年,作为国务院工时、休假等劳动政策的主管部门,劳动部接到了研究制定缩短工时实施方案的任务,进一步开展调研,最终提出了“缩减一天工时”和“缩减半天工时”两种方案。

国务院最终选择了“先实行五天半工作制”的过渡方案。1994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宣布自1994年3月1日起,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制度,即五天半工作制。

随着过渡方案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各界对五天工作制的广泛认同,全面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时机已经成熟。1995年,劳动部再次向国务院上报了将每周工作时间从44小时缩短到40小时的报告。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正式发布,明确规定:“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该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五天工作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

值得一提的是,在五天工作制的推进过程中,政协委员也发挥了重要作用。1995年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王贤才等4位委员提出了《关于尽快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的提案》,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实行五天工作制的重要意义,为政策的最终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持。

1995年5月1日,五天工作制正式在全国推行,这一制度变革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不仅重塑了亿万国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更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也为世界各国工时制度改革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作者杨国雄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原副主任,郑恩元系《科技中国》杂志原副主编】

编辑:吴桐
相关新闻

  • TEL:010-58884104
  • E-Mail:kepu@kepu.gov.cn
  •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