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消费要学会避“坑”

□ 李峥嵘

来源:科普时报 2024-04-02

今天是3月15日,也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当下这样一个经济生活无处不在的年代,我们应该借此机会,引导青少年理性消费并维护合法权益。

学习维权知识

根据孩子们年龄不同,要不同程度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新闻事件让孩子学习身为消费者所拥有的最基本权益,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获取赔偿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等。比如说,家长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要教会他识别商品上的标签,有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等,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教孩子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比如食品安全标志、绿色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基本的维权小知识可以记住三个数字:3、7和15,“3”即“三包有效期”,指的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维修”的简称。“7”即“7日”,指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维修。“15”即“15日”,指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选择换货或维修。

掌握维权方法

如果孩子在消费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要第一时间向父母求助。父母先了解事实后,带着证据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维权:第一,和商家沟通协商;第二,拨打电话12345投诉;第三,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第四,向有关部门,例如商家所在的市场、平台、当地的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反映。非常重要的细节是要保留证据——购物小票、合同、保修卡等。

现在很流行在朋友圈进行集赞活动,孩子们通常会很积极集赞以换取小礼物,但有些商家却不认账。有媒体报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附近一家酒店发布了集赞换代金券免费吃大餐的活动,面对来兑奖的400名学生,酒店却反悔了。同学们是学法律的,据理力争、积极维权,最后经过警方和消费者协会的协调,酒店答应按照承诺兑奖。

消费时代不时就有陷阱,家长应教育孩子在消费之前要事先了解价格、避免被误导。据媒体报道,有一个中学生在理发前没有询问价格,理发结束后却收到了离谱的万元账单。这显然属于商家的欺诈行为,可以勇敢地说“不”。

现实中,也确实存在维权难的问题,例如一些培训机构、健身场所老板突然跑路,维权过程漫长而艰难。即便如此也不要气馁,正因为大家的积极维权才能够推动法治的进步,比如现在已经不允许培训机构大笔收钱而要求资金托管。

网络消费亦可维权

当下青少年常见的维权问题往往涉及网络消费,这同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在网上买了东西,发现跟介绍的不相符合,就可以退换。容易损坏的物品要及时开箱检查,可以当着快递员的面拆开包装或全程录下拆包装的过程。

还有网络虚拟消费维权,很常见的比如游戏充值、给主播打赏,能不能退款?这是要分情况的,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是无效的。8岁以上和18岁以下的,充值金额应该和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家长需要举证此消费行为是由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必须尽到监护责任,加强对手机使用、银行卡密码的管理等。

面对促销活动、盲盒诱惑等,家长和孩子都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消费冲动,只有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才不易被潮流裹挟。家长还要帮助孩子从思想意识层面跳出常见的两个陷阱,一个是用消费代替梦想,一个是用消费提升自信。告诉孩子,仅靠消费并不能够拥有美好的生活,比如想要拥有匀称健康的身体,需要的并不是漂亮的健身服,而是持之以恒的锻炼;拥有大量的物质并不能提升信心,自信的人不会成为物质的奴隶。

(作者系教育科普作家、北京日报出版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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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峥嵘
北京日报出版社副总编辑,北京市十大金牌阅读推广人
专家简介
李峥嵘,20世纪70年代生于湖南永州,湖南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现任北京日报出版社副总编辑、北京晚报阅读周刊和成长周刊高级编辑、京报集团视频栏目《都来读》主讲人,中国儿童文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心理学会会员,2018年北京市十大金牌阅读推广人。著有《你看到的不是我看到的:亲子阅读中的秘密》、《孩子的问题是问题吗?智慧父母必知的心理成长秘密》、《司空不见惯:剥开洋葱里的层层世界》、《解码自主学习力:智能时代让孩子受益终生的能力》。曾两次荣获全国报纸副刊最佳专栏奖、2018年度新浪育儿盛典最佳养育图书作者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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