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科论普
科学普及是科研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但是鉴于目前从事科普工作并没有纳入到考核体系中来,所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科研人员从事科普的热情,加之其他方面的因素,科研人员在从事科普方面面临着“四不”窘态,即不愿做科普,不屑做科普,不擅长做科普以及不敢做科普。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了把科学普及这一“翼”打造的更强大,实现“两翼齐飞”就需要对科学普及工作给予认可和肯定,从而激发更多的科研人员从事科普的热情。在这方面,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们在全国率先把撰写科普文章纳入了201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这可以说是迈出了重要一步。
笔者把这条消息分享到了一些微信群中,而此举引发了很多科研人员的讨论,甚至可以说是辩论。有人认为,把科普纳入考核会不会催生出新的科普SCI期刊,也有人觉得对科普工作提出硬性要求会使得某些科普流于形式,还有人质疑这样做的可行性,毕竟科研人员首要的任务是开展研究。
当然,上述观点都无可厚非,而且进一步反映了广大科研人员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和关心,这也可谓是一种进步,至少当前像“搞科普是不务正业”“做不好科研的人才去做科普”这样的声音已经不那么频繁地出现了。笔者曾经对不久前浙江大学出台的相关文件发表过评论,因为个人觉得如果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动员更多的科研人员,当然包括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人,积极主动地针对社会议题发表看法,从而引领公众理性客观的讨论,那么这何尝不是有利于科普的一种进步呢?
回到山西省卫计委的这个条文,我们也应该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在此,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论述。首先,2017年4月份发生了震惊学术界的斯普林格撤稿事件,医疗期刊《肿瘤生物学》撤销了于2012年至2015年发表的107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全部来自于中国作者,涉及国内知名医院、医学院的524名医生。在学术评价这个指挥棒的指引下,当前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把目光瞄准了在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但是殊不知有些学术论文的引用率几乎为零,更不要说普通公众去了解这些科研成果,以及这些科研成果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了。而通过把科普作为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否可以让更多的科研人员(医护人员)把精力转向科普,进而造福更多的公众呢?同时根据11月29日今日头条在“2017年算数健康大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今日头条健康类资讯的总阅读量再刷新高,达到了240亿。这说明公众对医学健康存在着巨大的需求,而这些需求的满足也需要医护人员的付出和努力。其次,《黄帝内经》中有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的说法,如果我们稍做一些引申理解的话,可否把科普视为“上医”,视为对“未病”的预防,当前公众对于医学的诉求正在从“已病才就医”到“未病先预防”转变,而提供科学、合理的防范“未病”和健康保健相关信息都有赖于医护人员的科普工作,而且这种科普形式也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当然,在对山西省卫计委的这种做法予以肯定和支持之外,还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比如,对科普文章如何界定?谁来认定?如何评价那些在新媒体平台上有几十万粉丝,但是并没有发表科普文章的医护人员?等等。
总之,对科普工作予以肯定,并且在职称评定方面加以考虑,必将有利于强大科普之翼,助力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作者系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