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普是科技领军企业的重要责任
  • 来源:中国科普网
  • 作者:杨国梁 赵腾宇
  • 2025-02-24 12:08

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开始施行,我国科普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科普法着重强调“科技企业应当把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将科技企业的科普责任予以明确,督促其切实履行。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中重要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应在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中担重任、挑大梁,为我国科普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科技领军企业开展科普具有显著优势(小)

一是,集聚大量优质科技资源,科普活动具有坚实基础。

2022年,全国投入的R&D经费与人员均有四分之三以上分布于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优势尤为突出。因此,科普法“鼓励企业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

例如,中国电信集团将中国电信博物馆打造为传播电信科技、科普知识的文化场所,该博物馆被评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广泛开放,定期组织科普讲座、研学活动,邀请电信专家为公众讲解前沿通信知识,让民众近距离感受电信科技魅力。

二是,作为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的关键一环,可为科普活动提供鲜活素材。

从创新链来看,科技领军企业是创新链形成闭环的关键,深度参与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应用的每一个环节,积累了全方位、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从产业链来看,科技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应用案例,可作为科普素材向公众生动地展示科技如何改变生活、推动社会发展。

例如,2024年末,科大讯飞成立了科普研究院,探索AI领域科普新范式。在“科普for AI”方面,打造AI科普展品和课程,推动面向公众的AI科普;在“AI for科普”方面,利用AI领域最新技术成果赋能科普活动,推动内容和形式的双重创新,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三是,体制机制相对更加灵活,为科普活动提供广阔空间。

科技领军企业资源调配自主性更强,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抽调人员、投入资金于科普活动中。此外,通过物质、晋升、荣誉等多种激励方式,科技领军企业能为员工参与科普工作注入更多动力。

例如,比亚迪集团将企业科普与课外研学相结合,推出“我迪朋友们——湾区千名学子走进比亚迪”系列活动。并且,捐资30亿教育慈善基金,用于高校奖学金及新能源技术科普,并向国内主要科技馆等机构捐赠科普设备,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启蒙和普及。

科技领军企业加强科普的三大着力点(小)

不过,当前我国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普工作依然存在若干问题。例如,科普经费中企业投入占比较小;科普产业化不足,科普企业规模偏小;科普人才少且分布不均,职业发展路径不明确等。

在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新阶段,科技领军企业应重点把握以下三方面。

一是盘活存量,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可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能力培训,建强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在部分研发项目中,适当设置一部分专门用于科普活动的经费,扩大研发成果影响力;对外开放部分科研基础设施,打造企业科普基地;通过建立数据开放社区、参与开源数据集建设等方式,提升公众对数据等科技信息资源的认知。

二是拥抱变量,推动数智赋能科普。科技领军企业应积极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空间计算等新兴技术应用于科普活动中。通过创新手段丰富科普产品形式,深度挖掘优质内容,积极探索诸如虚拟现实科普展、智能科普问答等多元形式,在满足社会大众多样化体验需求的同时,提升科普产品的科技附加值。

三是寻找增量,推动科普事业创新发展。科技领军企业应主动从内外部两个方面推动科普活动变革,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对内,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综合考虑科普工作贡献,为科普活动打造良好内部环境。对外,推动企业对外开放与合作,与政、产、学、研、用各界广泛协同、深度合作,打造科普“朋友圈”。注重科普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科普产品走出去、讲好中国企业创新故事。

(作者杨国梁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赵腾宇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析师)

编辑: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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