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这部守护着民族种业命脉的法律背后,藏着一段让人眼眶发烫的故事。
在中国科学家博物馆的展柜中,静静陈列着一份名为《建议农林部迅速制定〈种子法〉》的泛黄手稿。透过那些苍劲有力的字迹,我们仿佛看见当年那位白发苍苍的老科学家为中国种子事业殚精竭虑、奔走疾呼的身影。
1978年,年逾古稀的作物育种和细胞遗传学家戴松恩院士虽已两度心梗发作、四次肺炎缠身,却仍以惊人的毅力三度执笔撰文推动《种子法》立法。
在1978年7月召开的“全国农业学术讨论会暨中国农学会第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上,他首次公开建议对我国种子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希望相关部门迅速制定种子法,这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广泛关注。同时,他撰写了《建议农林部迅速制定〈种子法〉》的文章,建议农林部种子局迅速组织力量,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讨论稿)》,报请国务院批准执行。
面对中国种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戴松恩以科学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为《种子法》的制定奔走呼吁。此后,他又撰写了《关于迅速制定〈种子法〉的建议》。1978年9月25日,戴松恩的建议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采纳,作为当期封面文章刊登在《科技工作者建议》上,并报送国家领导人和相关部门审阅。同年11月,为尽快推动《种子法》的制定,改善当时我国种子管理情况,戴松恩修订了《关于迅速制定〈种子法〉的建议》,于1979年2月刊发于《人民日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1981年12月,在戴松恩等专家推动下,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198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2000年7月8日《种子法》立法通过,同年12月1日实施并历经三次修订,成为我国种业发展、粮食安全与农业现代化的法治基石。
(科普时报记者 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