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 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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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4 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科技厅(委、局),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共建高校,科技部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局,有关高校,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推动体育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体科字202118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国家体育总局和科学技术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拟认定首批国家体育科普基地。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成一批面向公众开展体育科技知识普及、宣传体育科技成就、推广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的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在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体育科普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期盼国家体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鲜明的体育科普特色,年对外开放60天以上(场馆类等有条件的基地应当常年开放),年参观人数5000人次以上,并拥有稳定的资源保障。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体育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平台及技术手段(场馆类基地面积原则上应当在1000㎡以上,其他类体育科普展示面积应当不低于300㎡),展示内容与技术水平应当在同类性质单位居领先水平。

(四)面向公众开放,具有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符合相关公共场馆、设施或场所的安全、卫生、消防标准。

(五)设有开展科普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专(兼)职体育科普人员。

(六)管理制度健全,将体育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

(七)具有固定的体育特色科普活动。

(八)具有稳定的体育科普工作经费,能够保障体育科普场馆的运行和体育科普活动的开展。

(九)具备策划、创作、开发体育科普作品的能力。

(十)具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对外宣传渠道。

十一)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流程

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协助开展本次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

(一)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及共建高校可以自荐。

(二)材料评审。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公室”)会同评估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材料评审,确定拟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基地名单

(三)现场评审。基地管理办公室会同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基地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证明材料和现场考察基地科普工作情况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评审。

(四)公示命名。评估中心将评审结果报送基地管理办公室,基地管理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后将拟命名的基地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科学技术审定后,正式命名为“国家体育科普基地”,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关,本着“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开展首批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推荐的基地数量不超过3个(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及共建高校自荐的基地数量不超过1个。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准备《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表》(附件1以及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经基地所在地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将审核同意的申报对象材料和正式推荐汇总表(推荐表格式参照附件2函送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及共建高校可直接报送申请材料

(三)申报材料。《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与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一并装订,以及申报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的PPT汇报材料(包括总体概况、科普资源、科普展示、科普活动、科普管理、科普特色等方面,内嵌语音解说,自动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大小原则不超过100M)和典型体育科普活动视频(剪辑1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申报材料须另附电子版光盘。

(四)申报时间。所有正式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1份,2022年311下班前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金鑫、胡雅欢

:010-87182087

)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

联系人:杨启明

010-58884243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人:侯林珊、范云涛

:010-62167151,18911340586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科四路35号楼西段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邮编:100081

附件:1.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表.docx

2.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体育总局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2227

编辑: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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