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饕餮之欲成致命结局

□ 郭 耕

来源:科普时报 2025-10-10

我的动物保护科普,简单来说是三段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在我的《动物与人那些事》一书的第12封信中,便阐述了保护动物、尊重生灵的具体行为指引。

——认识到动物是活的、有感受力的生命个体,理应得到我们特别的关心与尊重。

——认识到人类同其他的物种以及其他形式的生命共享这个星球,所有形式的生命在一个相互依赖的生态系统里共存。

——认识到尽管人类在社会、经济和文化上存在显著差异,但是每个社会都应该在一个人道的和可持续的基础上发展。

那么,如何对待和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可从两个核心方向入手。一是不应吃野味。原因在于:

招病伤身。野生动物多为未经检疫的个体,部分可能携带病菌,随便进食或饲养,有染病风险。

存在公共卫生隐患。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庞大,无法纳入常规检疫防疫体系,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

破坏生态平衡。滥杀野生动物会掐断相生相克的食物链,打破自然生态的稳定。

助长不良风气。部分人追求野味的“饕餮之欲”,可能滋生腐败,甚至伴随违法乱纪行为。

导致物种危机。过度捕猎会促使物种加速灭绝,造成珍贵基因库的永久丧失。

影响后代资源。今人的口腹之欲若不加节制,可能会透支自然资源,危及后人的生存需求。

负面影响儿童心理。当儿童接触“食用野味”的行为,易使其形成漠视生命的潜意识。

二是不应养野鸟。原因在于:

破坏生态平衡。鸟类是昆虫的天敌,大量捕捉野鸟会导致“鸟少虫多”,农林失去天然保护,易遭受虫害灾害。

剥夺鸟类自由。鸟儿本属于大自然,将其锁入樊笼,如同让人身陷囹圄,不妨设身处地为鸟类想一想。

存在健康风险。野鸟可能携带病毒、寄生虫,将哮喘、鹦鹉热、沙门氏菌、禽流感等人禽共患病菌传给人类。

反映不当心理。笼养野鸟仅满足个人占有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养鸟人无视法律和生灵尊严的病态心理。

违背文化传统。提笼架鸟是旧时纨绔子弟的恶习,属于文化糟粕;中华古代文明中不乏爱鸟护鸟的传统,古人云:“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彼在牢笼,尔图愉悦,何乐之有?”

破坏自然之美。捕捉野鸟会摧残天然美景,让原本莺歌燕舞的世界变成单调、寂静的环境。

面临法律后果。违法捕捉、饲养野鸟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甚至判刑。

(作者系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本文主要内容选自《动物与人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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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耕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家简介
郭耕,1961年出生于北京。现为北京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经开区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生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科普时报“笔耕自然”专栏作者。作为科普作家,自1994年著有《世界猿猴一览》以来,几十年笔耕不缀,撰写科普图书二十多部,创意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科教设施三十余个,多年来作为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教授全国巡讲奉献十大科普讲座。耕耘科普,获奖频频,仅2018年获北京市政府颁发“首都环保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获北京榜样提名人物、2020年,继1999年再获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2021年获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22年所著《动物与人》获首都30部科普好书推荐书目。2023年3月有《鸟人话鸟》一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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