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金如何推动科普事业可持续发展?
202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首次将“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提升至国家法律层面,第四十八条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创新性变革,更从法律层面为科普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详细]
科普资源“深藏闺中”如何破?唤醒“沉睡”的科普资源,国家统筹开放共享开新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提出“国家建设完善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普资源库和科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这是夯实科普工作地基,让科普工作水有源、树有根的重要举措。 [详细]
让科普成为企业破圈传播的“黄金广告位”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但如果企业通过创新创造生产出来的科技成果需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被公众所用,那么必然要求企业通过科普的方式向公众讲好科学故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二十三条就对企业科普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详细]
加强科普经费监管力度 让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
本条是关于科普经费使用的禁止性规定,立法目的是保证科普经费及资产等资源用于科普事业,确保每一分投入都能切实发挥其推动科普工作的作用,防止资源被浪费或挪作他用,最大程度地实现科普资源的价值,为科普事业的高效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详细]
捐赠科普事业能享受哪些政策红利?
本条的立法目的是通过鼓励捐赠和资助,为科普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推动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和科普设施的完善建设。“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首先,明确鼓励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是国家行为,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第二,明确捐赠主体包括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也就是说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科普事业的捐赠者;第三,强调捐赠要依法进行,捐赠行为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详细]
优化科普税收政策,撬动科普事业新发展
仅仅15个字,“国家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最短的条款,也可以说是最具“含金量”的条款。这一条款体现了国家对科普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旨在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科普事业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科普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资金短缺、设施落后等问题。为了鼓励和促进科普事业的发展,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为科普事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详细]